校内各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做好新《职业教育法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,结合《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函〔2023〕5号)和中办、国办《关于深化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精神,根据学校2023年职教活动周方案,现决定开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学习征文活动,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主题
文章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新修订的《职业教育法》和《关于深化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联系学校实际,为推进“双高”建设建言献策。重点体现以下方面:
1. 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,具有同等重要地位。
2.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提升办学治校内生动力,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。
3. 职业教育必须面向社会、面向人人、面向终身,不仅要让每个人都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,而且要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。
4. 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,离开了合作,职业教育将失去发展基础。
5. 职业教育法首次写入职业院校学生平等权利内容,有利于改变职业教育“次等教育”地位。
6.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其它法律内容。
二、征文对象
全体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及广大校友
三、征文要求
1、文字内容要求立场正确,主题鲜明,观点准确,科学严谨。文章应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结合实际谈新职教法学习体会和感悟,要言之有物,有数据、有事例,杜绝任何学术不端行为。
2.文章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,征文字数1000-3000字为宜;诗歌30行以内。
3.交稿方式与时间:请将作品电子文档于2023年5月20日之前以附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:84162095 @qq.com,邮件以“姓名+学院/部门+新职教法学习征文比赛”的格式命名,作品文档最后请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(学生还应注明所在院系、专业班级、学号)。
4.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,未公开发表,严禁抄袭、剽窃,格式规范,引用准确。请自行保存原稿,来稿不退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报3篇,其他各部门不少于1篇。
2.各部门、各教学院部要加强组织领导,大力开展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。充分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,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,将新修订的教育法精神落到实处。
五、征文采用
征文将择优在《湖北经大报》、学校官网以及学校官方微信、公众号、校园广播等平台予以刊登及推送。
六、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
学校将成立校内专家评审小组,按参赛稿件的数量与质量分别评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与组织奖若干,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精美奖品。
乐鱼0899党委宣传部
2023年5月15日